昆明2012中考新增侨眷子女和台湾籍考生加分政策
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,今年昆明市中考照顾加分政策略有变动,新增“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科技奖的侨眷子女和台湾籍考生”加分项目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奖项等项目不得加分。
部分加分政策为:应届初中毕业生,初中阶段获省级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加10分;获市级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加5分。
应届初中毕业生,初中阶段获以下奖项(非报体育学校专业的)给予加分:参加重大国际比赛以及由教育部、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全国性体育比赛(奥运项目)获前八名或获运动健将、一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加15分;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加10分。参加省级(省政府组织的综合运动会、城市运动会以及省教育厅、省体育局主办)体育竞赛(奥运项目)获单项前八名或集体前五名的主力队员(足球限11人以内,其他项目限6人以内)加10分。
一级、二级英模子女及烈士子女照顾20分。驻艰苦边远二类以上地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照顾20分。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照顾10分。
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子女、台湾同胞子女、华侨子女入学按相关文件规定具体办理。归侨、归侨子女、华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照顾10分;获得省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者科技奖的侨眷,其子女照顾10分。